本標準規(guī)定了對試樣施加靜態(tài)拉伸負荷,以測定拉伸強度、拉伸斷裂應力、拉伸屈服應力、偏置屈服應力,斷裂伸長率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熱塑性塑料和熱固性塑料,其中包括經填充和纖維增強的塑料,以及這些塑料制成的制品。
本標準不適用于泡沫塑料及厚度小于1mm的塑料片和膜。
3 術語
3.1 拉伸強度 tensile strength
在拉伸試驗中,試樣直至斷裂為止所承受的最大拉伸應力。3.2拉伸裂應力tensilebreak stress
在試驗試樣斷裂時的拉伸應力。
3.3 拉伸屈服應力tensile yield stress
在拉伸應力-應變曲線上屈服點處的應力。3.4 偏管陸服應力offset yield stress
應力-應變曲線編離直線性達規(guī)定應變百分數(shù)(編置)時的應力。3.5斷裂伸長率 elongation at break
在拉力作用下,試樣斷裂時標線間距離的增加量與初始標距之比,以百分率表示。3.6拉伸應力-應變曲線tensile stress-strain curve由應力-應變的相應值彼此對應地繪成的曲線圖。通常以應力值作為縱坐標,應變值作為坐標。
4.3 試樣制備及要求
4.31 試樣制備和外觀檢查,按 GB 1039 規(guī)定進行。
4.32 建議伸裁試驗時,1型試樣厚度采用4mm:1型試樣厚度采用2mm。
4.33 試樣厚度除表中規(guī)定外,板材厚度d≤10 mm 時,可用原厚為試樣厚度:當厚度 d>10 mm 時。應從兩面等機械加工至10mm,或按產品標準規(guī)定加工。4.34每組試樣不少于5個,對各向異性的極材應分別從平行于主軸和垂直于主軸的方向各取一組試樣。
檢測儀器推薦:ETT-A拉力試驗機
5 試驗速度
試驗速度設有以下九種,速度A1mm/min士50%: 速度B2mm/min土20%: 速度C 5mm/min士20%: 速度D 10mm/min士20%;
速度E20mm/min士10%: 速度F 50 mm/min±10%: 速度G 100mm/min主10%;速度H200mm/min士10%:速度1500 mm/min士10%。
5.1 試驗速度應從表5內與各種試樣類型所對應的試驗速度范圍內選取,該試驗速應為使試樣能在0.5~5 min 試驗時間內斷裂速度。
5.2允許按產品標準的規(guī)定或由有關雙方商定另選其他試驗速度。
6 試驗設備
6.1 試驗機:任何能滿足本標準試驗要求的,具有多種速率移動的試驗機均可使用。
6.2 試驗機示值應從每級表盤滿刻度的10%~90%,但不小于試驗機最大載荷的4%讀取,示值的誤差應在士1%之內。電子拉力試驗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3 形變測量裝置:測誤惹應在士1%之內。
6.4 夾具:試驗央具移動速度應符合規(guī)定要求,也可使用能滿足試驗要求的其他夾具。
7 試驗步驟
試驗應按以下步驟進行:
7.1 試樣的狀態(tài)調節(jié)和試驗環(huán)境應按 GB 2918 規(guī)定進行。
7.2在試樣中間平行部分傲標線示明標距,此標線對測試結果不應有影響。
7.3 測址試樣中間平行部分的寬度和厚度,精確至0.01mm。"型試樣中間平行部分的寬度,精確至0.95 mm。每個試樣測量三點,取算術平均值。
7.4 夾持試樣,夾具夾持試樣時,要使試樣縱軸與上、下夾具中心連線相重合,并且要松紫適宜,以防止
試樣滑脫或斷在夾具內。
7.5 選定試驗遞度,進行試驗。
7.6 記錄屈服時的負荷,或斷裂負荷及標距間伸長。若試樣斷裂在中間平行部分之外時,此試樣作廢。
另取試樣補微。
注,對有特殊要求的玻璃纖維增強熱圓性和熱塑性整料拉伸性能的測定,按GB1447進行。